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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高雄市非農地全面禁用除草劑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3-03-21 09:11

    自108年「高雄市除草劑管理自治條例」施行後,本市原則上全面禁用除草劑,除了農牧用地、林業用地級養殖用地例外可使用外,其他地方全面禁止使用除草劑,違反者將可裁罰新台幣5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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